一、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是形成权吗
形成权是指单方面就可以使成立的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权利,而合同保全的撤销权,是指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的权利,这种权利并不是单方面可以改变的,所以不是形成权。
二、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
对于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各国立法例不尽相同。一般而言,有如下三种:
1、以意思表示的方式为之。
即撤销权人将撤销合同的意思告知相对人就可产生撤销合同的后果。该种立法例以德日为代表,德国民法典第143条第1款明确规定:“法律行为的撤销在向相对人表示后生效。”日本民法典第123条亦规定:“在可撤销行为的相对人已经确定时,其撤销或追认,以对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做出。”
2、须以诉讼的方式为之。
即当事人须向法院提起撤销合同的诉讼,经法院判决才可撤销合同。如法国民法典第1117条规定:“因错误、胁迫或欺诈而订立的契约并非当然无效;此种契约,依本编第五章第七节规定的情形与方式,仅产生请求宣告其无效或宣告其应予撤销之诉权。”
3、区分不同的撤销事由而规定以意思表示或者诉讼方式为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026-10-31 10:39
您当初为配偶的贷款签订的担保合同,是您和债权人(银行、金融机构或其他出借人)之间的独立约定,不会因为您和前夫解除婚姻关系,就自动失效或免除您的担保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只要担保合同合法有效,您作为保证人的责任就受合同约束。
2026-10-31 09:23
同居关系不属于法律认可的夫妻关系,因此不能直接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同居期间男方的债务,原则上属于男方的个人债务,只有满足法定特殊条件时,才可能被认定为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
2026-10-31 09:11
2026-10-30 11:56
如果债权人已经起诉并获得胜诉判决,夫妻双方为了不履行判决,通过离婚净身出户、财产全部转移给另一方的方式规避执行,一旦被认定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相关责任人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026-10-30 11:49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