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梯安装合同算不算是承揽合同
如果是总建设工程中的电梯安装合同,就归在建设施工合同中。如果是旧楼加装电梯或者私人别墅加装电梯的,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承揽合同有哪些特征
1、承揽合同是诺成、不要式合同。承揽合同的成立仅需双方就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即可,合意的表现不拘形式,书面、口头均可。订立合同后,如需交付标的物,该交付行为也不是使合同成立的行为,而是履行合同的行为,是定作人履行已经成立的合同义务的行为。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工作并支付工作成果的义务,而定作人则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因两者的义务是相互的、对流的,所以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承揽合同中双方均为价性给付,一方要获得对方的给付,必须向对方为相应给付,故承揽合同又是有偿合同。
3、承揽合同一般是固有继续性合同。
继续性合同是与一时性合同相对应的概念,二者之间,以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中所处的地位为区分标准。
继续性合同是指合同内容非一次性给付可完结,而是继续地实现的合同,其基本特色在于时间因素在合同履行上居于重要地位,总给付的内容取决于为给付时间的长短。
承揽合同一般都不能即时履行,因为承揽人的工作常常需要持续一段时间,此点与雇佣合同、劳动合同、合伙合同、租赁合同、借用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一样,属于固有的继续性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2026-09-18 11:53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该条款仅要求当事人完成“盖章”这一形式要件,并未强制要求合同双方必须使用同一种印章(必须都盖公章或都盖合同章)。
2026-09-17 09:34
针对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置,我国法律有明确的规则界定,结合现行法律规定,具体处理规则如下:
核心法律依据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2026-09-16 10:32
2026-09-16 10:01
阴阳合同的核心目的一般是通过签订两份金额不同的合同,虚报交易价格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本身就违反法律规定:
民事效力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用于避税的阴合同因为违反税收强制性规定,会被认定为无效,后续如果发生交易纠纷,你的权益也无法基于无效合同得到保障。
税收征管层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通过签订阴阳合同虚假申报、少缴税款的行为构成偷税,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金额达到刑事标准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中介执业规范层面: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本)》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人员不得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如果中介配合签订阴阳合同,反而属于违规行为,会面临行政处罚。
2026-09-16 09:52
仅单方偷偷修改、未实际按照修改后的内容履行,不直接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订立的法律规则,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意思表示,单方偷偷修改的内容对双方没有法律约束力,原合同仍然合法有效。只要对方没有违反原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暂时不构成违约。
对方按照偷偷修改后的内容履行合同,或者拒绝按原合同履行,构成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如果对方以私自修改的内容为借口不履行原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内容不符合原合同约定,就违反了上述法律规定,属于明确的违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方需要承担对应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