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有直接变卖公司财产的权利,因为这是清算组的职责之一,但是应当符合法定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人数是没有限制的。 但是对于发起人的人数有限制,应为二至二百人,发起人中一般以上应该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只有股份有限公司才能够上市。
分公司不涉及股权变更,因为其没有股权。 分公司不可以独立承担责任,因为没有法人资格,没有独立的财产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只有负责人。
公司转让后的债务原则上由公司承担。 公司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若是有限公司内部转让,只需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
股权已经质押了一般不能转让。 股东以股权出质的,应当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办理出质登记。 股权出质后不能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子公司必须到工商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和备案。公司可以设立独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设立独资子公司应符合相关法律有关国有独资公司或者一人公司的规定办理设立登记。设立控股公司应符合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并按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设立登记。
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期限内,不得卖出被收购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法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
两个股东一人一般不可以退股,但可以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 股东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应当符合法定情形。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若出资不实的,构成违约。 (1)股东出资违约的,依法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 (3)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人只可以由一个人担任。 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分公司的债权债务由总公司承担。可以先以分公司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总公司承担。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股东退股需要通过股权转让。股东不可以进行直接的撤资,如果股东想要退股的话,需要通过股权转让、公司的减资或者公司的清算的方式来进行。如果公司需要清算的话,首先需要调查公司的财产状况然后进行清理。清算组需要根据债权人的申报以及调查清理公司财产的情况来作为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以及债权、债务目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