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自然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变更财产分割。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一般是指军人一方的重大违法行为或其他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比如,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离婚索要青春损失费是不合理的,法律上离婚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 离婚时约定的青春损失费,实质是对男女双方在离婚时一方赠与另一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而给的补偿。
满足相应条件后手写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可以继承过户房产。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父母关系,则在继父母死后,继子女可以继承作为继父母的婚前财产;如果继子女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则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带上户口簿,去当地派出所户籍处,工作人员会给你填一张户口迁移证; 然后把户口从这个地方的户籍档案里注销。带着户口迁移证去要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可以将户口迁回工作单位。
抚养权在对方实际己方抚养,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双方协商同意是可以。但是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只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再婚并不是变更抚养权的正当理由,单方请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是: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事实抚养关系的,才产生民法典上规定的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继父母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
离婚前把钱转到孩子名下的,一般离婚时对于这部分财产不能再分割,因为转到孩子名下,该部分财产就成为孩子的财产了,夫妻二人无权要求分割;但是如果转到孩子名下财产的行为如何属于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则对于这部分财产的转移行为无效;离婚时仍然需要分割这部分财产,并且由于转移财产的一方的财产转移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对于这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不给抚养费不构成遗弃罪。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案件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拒绝给抚养费和遗弃罪不是同一个概念,拒绝抚养可以起诉要求承担,遗弃罪是在抚养过程中,产生的虐待和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