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分手是否可以分财产需要具体分情况分析: 1、如果双方有财产归属协议 法律不干涉当事人就同居期间做出的财产处分,当事人的内部财产关系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当事人就同居期间的财产权益做出的书面协议可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依约承担相应权利义务,该协议可作为司法机关处理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依据。 2、双方没有财产归属协议 对于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主张按份共有,部分共有人主张共同共有,如果不能证明财产是按份共有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监护人被撤销监护资格后还可以恢复,但是要符合法定恢复的条件。 法律规定,被监护人的父母被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监护人不能恢复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申请,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形将其监护人资格予以恢复,人民法院同时终止指定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关系。
遗嘱公证不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办公证事项;但申办遗嘱、遗赠抚养协议、赠与、认领亲子、解除收养、委托、声明、生存及其他与当事人人身有密切关系的公证事项,必须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子女帮父母写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代书遗嘱需要见证人代书,而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都不能都不能成为代书人和见证人。子女、配偶和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都不能代替被继承人书写遗嘱。
私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不是违法行为,属于过错行为。我国民法典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解除收养关系不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养子女和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解除,养父母不需要继续承担养子女的抚养费。
不可以先离婚后要抚养权。如婚姻双方确有离婚意愿的,在离婚协议书上必须要处理好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合理分割问题。否则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发现双方还未对子女问题有适当处理,会不予发给离婚证。
男方的工资被冻结,配偶如果要离婚,或者具有男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情形的,配偶可以以分割共同财产为由请求解封。如果无特殊情形的,则一般不能以分财产为由申请解封。
三代禁止结婚是指同源于祖(外祖)父母的旁系血亲。如侄(女)、外甥(女)、堂兄弟姐妹、姑舅表兄弟姐妹、姨表兄弟姐妹等。除此之外,直系血亲间也是禁止结婚的。
被保险人死亡后其家属不一定能继承保险金,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身亡的,只能把投保人个人交纳全部保险费,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则保险金不能继承; 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期间身亡的,则保险金是可以继承的。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根据法律规定,遗嘱包括涉及个人财产处分内容的遗书,即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生效的条件有:自书人需要有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没有受胁迫或欺骗;自书遗嘱的内容是合法合规的;行为人没有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