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规定,结婚需要办理结婚登记后才生效,结婚时签订结婚协议的,如果出现法定解除的情形时,可以单方解除,但要结束婚姻关系的,需要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诉讼离婚。
女方净身出户的,不影响共同财产的承担,共同财产由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的,由双方协商偿还。
自愿且达到结婚年龄就不违法。我国讲究法律婚姻自由,在法律上婚姻自由,父母无权干涉结婚或者离婚,每个人都有婚姻自主权,征得父母的同意不是结婚的必要条件,只要没有《民法典》规定的婚姻无效的情形,就是合法的婚姻。
领结婚证不会查精神残疾病史。
男女双方户籍不在一个城市能登记结婚。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有严重疾病一般是能结婚的,但是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规定,直接抚养子女一方不履行配合义务,拒绝行使探望权时,行使探望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探望权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对于离婚协议中的探望权履行问题约定违约条款的,只要条款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当事人在自愿合法前提下确定的,违约条款就具有法律责任。
对子女的抚养一般要到子女成年即年满18周岁为止。但以下情况除外: 1、成年子女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2、成年子女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3、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从这一条规定可以得知,只有当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其与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才得以消除。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1、第一阶段:起诉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2、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3、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裁定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