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唆犯是否为共同犯罪要视情况而定: 1、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但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人。 2、如果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即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不构成共同犯罪。 依照我国《刑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突出特点是故意唆使他人产生犯罪意图、决定实施犯罪。 因此,教唆犯在一般情况下属于共同犯罪的一种类型。
盗窃数额减半后是否还构成累犯要视情况而定。 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非法行医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罚款。
判处犯罪分子有罪后,在服刑期间或者缓刑期间发现有漏罪的,不属于累犯的情形,不能认定为累犯。
1、参与了诈骗行为,属于共同犯罪,涉嫌诈骗罪; 2、《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缴纳的,不能假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七条,对于生效裁判中有财产性判项,罪犯确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或者不全部履行的,不予假释。 第四十一条,本规定所称“财产性判项”是指判决罪犯承担的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判项,以及追缴、责令退赔、罚金、没收财产等判项。
犯罪档案资料可以作为认定累犯的依据,犯罪档案记录了犯罪分子的各项信息。
取保候审是刑事强制措施之一,所以对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是属于强制措施期。
直系亲属病重,不是可以申请假释的情形,所以不能申请假释。假释的条个包括服刑达到一定期限;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等。
职务犯罪的财产刑有没收财产和处罚金两种,如果没收财产的,是没收所有或者部分财产,而罚金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故意伤害罪是公诉案件,由检察院负责举证,检察院可以通过提供被害人伤害鉴定结论;犯罪人员实施伤害行为的视听材料,举证犯罪人员主观上存在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