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经依法登记的,就发生效力,不登记就没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物业公司是没有权强拆业主建筑的,如果物业公司强拆业主建筑的,属于侵犯业主权利,物业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
承租人不是房屋的所有人,所以不能行使业主权利,但承租人可以行使房屋的用益物权,如占有、使用、收益权等。
签订房屋赠与合同时,不需要亲属在场的,只要赠与双方有民事行为能力,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赠与就有效。
民法典规定,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间是3年,从当事人权利权利被侵犯时开始计算。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如果户口在农村,那么宅基地就可以按照流程来确权。可是如果户口已经迁到了城里,成为城镇居民户口,那么就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次宅基地确权,所针对的就是农村户口的人,如果全家都迁到了城里,那么留在农村的宅基地村集体是要收回去的。
业主逾期支付物业管理费,经物业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然不支付的,物业公司可以主张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第五百八十五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如果房屋买卖纠纷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或者双方约定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本章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协议,是依法成立的,自成立时生效,不办理房屋产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房屋未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影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但当事人有约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条 【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区分】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在诉讼期间进行房屋买卖的,房屋买卖是依法进行的,房屋买卖就有效。如果房屋买卖是为了逃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撤销房屋买卖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三十九条 【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要变更房屋产权所有人的,就需要向不动产管理部门申请产权变更登记,申请时要提供申请书、变更材料、房产证等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