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实,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缴纳出资义务的,在此种情况下,公司作为债权人,可在“公司出资纠纷”诉讼中直接起诉瑕疵出资的股东承担其对应法律责任。
认缴出资股东仍然享有股东的权益,出资的义务也不会消灭。股东的退出方式有在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以及连续五年有分配利润的条件却不分配的情况下,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个人独资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股东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公司法规定的出资方式不包括劳务出资。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有下列情形的,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隐名股东有下列权利: 一、对显名股东无权处分的追偿权。 二、认可隐名股东的投资收益。 三、对于显名股东的无权处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未出资的股东享有知情权,只要未出资的股东姓名出现在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上,就拥有股东资格,享有优先购买权、知情权、表决权、选举权以及被选举权。
交通事故全责不能认定为工伤。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否认定工伤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一定的因素和具体实践作判断。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为工伤。
车子未过户出了交通事故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应由买受人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一般情况下,只要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在双方自愿、合法的基础上签订的,就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如果赔偿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以欺诈、胁迫等方式,违背了对方的真实意愿,该赔偿协议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