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也是可以解除的。 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的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其一,属于附生效条件(停止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的生效条件,该条件尚未成就; 其二,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须经批准才能生效的合同,尚未得到审批机关的批准; 其三,效力待定的合同在被权利人追认之前或第三人撤销之前的效力状态; 其四,附始期的合同,约定的生效期限尚未届至。
附条件的债权能够申报。 未到期债权、附利息或附条件、期限或诉讼仲裁未决债权都能够申报,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可以同时起诉债务人及保证人。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将债务人和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
次债务人可以主张抗辩。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承租人没有权利随意装修租赁的房屋。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租赁人没有权利随意装修租赁的房屋。
房屋租赁中,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提前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不符合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承租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出租人交付的租赁物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子租出去了还可以继续买卖。 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就是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
交通事故私了后,一般是不能再要求赔偿的,除非说当时私了签订的协议无效。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拼装车辆造成交通事故,买卖双方都负责。因为法律规定,转让拼装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肇事逃逸一般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儿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包括精神上的。精神上的赡养义务又称为精神慰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