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持续存在的情况下,继承所得的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关于遗产继承时限的法律规定明确地列出了其期限为三年。此处所提到的遗产继承时间,实际上系指在司法程序中的诉讼时效。
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涵盖了代位继承人在内。所谓的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前已经先行逝去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所遗留下来的晚辈直系亲属按照法律规定,以其名义来参与和享有继承权的这样一种继承制度。这种制度的创设使得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在生前因故离开人世时,他们的晚辈直系血亲能够出面替代他们,合法地继承原本应该属于他们的那份遗产。
抚恤金在性质上并非遗产范畴,因而无法直接用于继承。
若房屋属于和平离婚协议中规定的一方所有且这名当事人所偿还的房贷记录在他/她的名下,那么无需进行任何变更手续; 然而,若该房屋需出售转让,首先必须将所有剩余贷款全部清偿完毕。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无论产权证上记载着夫或妻单方亦或是双方名字,都应该被视为夫妇俩共有的财产。若在分手之际进行分割,依据公平原则,应将房产价值分成两半分享。
当事人可选择向配偶不在本地居住超过一年的地方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的三十个自然日内,如对方未按规定前往办理手续,则将被视为其已自行撤销了离婚登记的请求。
在协议离婚程序中,冷静期通常被设定为不可逾越之界限。具体规定如下:自向地方政府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日之内,如有任意一方对于协议离婚表示反对或不愿继续办理相关手续,均可前往民政局撤销原先提起的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双方通常可以自行完成离婚登记手续,但需要满足特定的登记条件,并在经过30天的冷静期之后,便能够正式取得离婚证书。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首先,我们需关注工伤认定过程中是否存在任何中止或中断的情况。若不存在此类状况,则申请工伤认定将无法得到批准,受伤职工可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法向雇主提出索赔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