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的,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的,不能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出具离婚协议书的目的,是为了证明在办理离婚登记时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做出了适当处理。
离婚后,孩子可以共同抚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明确规定离婚后不允许共同抚养孩子,而且,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中应当载明对财产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因此,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车子归女方,那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内容执行。
起诉离婚一方不到场,法院仍可能继续审理并作出缺席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果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离婚后无收入的一方应支付的抚养费金额并不是固定的,而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
离婚时,家庭主妇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向另一方请求补偿。这是因为家庭主妇在婚姻期间可能承担了较多的家庭义务,如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等。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的处理首先应当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的规定。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父母离婚后,成年子女的户口处理相对独立,因为成年子女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户口的变动需要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因此,成年子女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迁移户口。
离婚冷静期超出10天仍然可以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算三十日。在这个三十日的冷静期内,如果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妻一方父母的遗产不一定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则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离婚时,即使一方净身出户,也仍然需要承担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意味着在孩子两岁前离婚时,抚养权通常会判给母亲。但是,如果父母双方协议不成,或者存在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和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