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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产权的车位属于开发商还是业主

房产纠纷 2026-01-13 16:18 标签: 车位 无产权 归属

没有产权的车位一般属于业主。法律规定,车位面积分摊、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的,归全体业主所有。
除此之外,车位面积未分摊且开发商单独取得车位产权的,归开发商所有,车位属于国家强制配套的人防工程的,归国家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 【车位、车库的首要用途】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四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定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阿木古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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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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