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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需要续约吗

劳动工伤 2026-10-30 17:34 标签: 续约 劳动 合同

当劳动合约即将期满时,如未能完成续签手续,除非用人单位在原条件基础上继续维持或进一步提升了与劳动者之间所订劳动合同的约定内容,且劳动者明确表示不愿意继续续约,否则用人单位有义务向该劳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按照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实际服务年限为依据,每满一年便应支付其相应月份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吴新玉律师

吴新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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