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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不予受理后怎么办?

劳动工伤 2026-06-15 16:50 标签: 劳动仲裁 受理后 不予

1、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当事人劳动仲裁的申请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如果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那么在受理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3、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育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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