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赔偿。但是,被迫辞职的除外。
如果公司未帮职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职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
2、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则应该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你两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2025-04-09 18:21
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如果违法解除的,按上述标准2倍支付。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5、关于赔偿首选协商,协不成的,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08-12 15:53
劳务协议提前解除是否有赔偿要看提前解除的原因。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七条: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第十六条: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2025-07-25 09:01
符合法定情形的,职工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
1.协议解除。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2024-10-31 09:42
派遣工解除合同的方式:
1、根据劳动合同法提前一个月向派遣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做好自己手上工作的清理;
3、在解除劳动合同申请提交23天时,向劳务派遣公司提交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函;
4、向银行自己部门主管交接自己的工作;
5、和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社保事宜等。
2025-10-17 11:02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属于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公司不需要提前通知;属于经济性裁员的,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