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中的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以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属于过失性辞退的,则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5-08-07 13:38
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过失性辞退、经济性裁员的,应当按年限支付经济补偿;
3、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2024-04-12 11:34
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给赔偿金。在劳动者的角度看,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赔偿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间的约定的,比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投资进行培训,约定了之后的服务期,而劳动者接受了培训没有遵守服务期约定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保密协定,而劳动者违反的等情况。在用人单位的角度,如果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支付赔偿金:1、解除合同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2、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符合法定情形等。
2026-10-28 15:37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辞退补偿。需要明确一点,并不是所有的劳动案件,劳动仲裁委员会都会受理。只有在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才属于劳动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2022-05-28 16:33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以下两种情形属于合法:
(1)劳动者存在过错解除劳动合同;
(2)无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2022-09-05 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