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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国庆节放假吗

劳动工伤 2025-05-24 15:12 标签: 放假 国庆节 医院

一般情况下都会放假,但医院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所以在保障医护人员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可以安排加班,实际上不管是国庆节还是其他的法定节假日,医院安排的都有值班人士,但是对于这些值班人员来讲,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是有加班工资的。
国庆节属于法定节假日,确保医院运转和患者救治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医院都会安排工作人员休假,不过医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对医务人员的工作时间进行安排,医院作为医疗机构主要的功能是救治病患,所以不同于一般的用人单位,在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上都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但这并不意味着全体医务人员都是全年无休的,即便在特殊情形下需要值班或者加班,医疗机构也应当充分保障医务人员的其他合法权益,该发的加班费不能无故拖欠,该安排补休的也会安排补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张静律师

张静律师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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