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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级伤残鉴定标准是如何的

劳动工伤 2025-05-12 17:13 标签: 伤残鉴定标准

5级伤残鉴定标准是:
癫痛中度;
四肢瘫肌力4级;
单肢瘫肌力3级;
双手部分肌瘫肌力3级;
一手全肌瘫肌力3级;
双足全肌瘫肌力3级;
完全运动性失语;
完全性失用、失写、失读、失认等具有一项者;
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0%,并有关节活动功能受限等。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刘杰中律师

刘杰中律师

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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