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该向被裁员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移交被裁员工的档案。
因为被裁员工的档
案管理部门应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由户口所在地的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被裁员工档案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被裁员工实为失业人员,对他们的档案管理,实际上就是对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因而还要依照有关失业人员管理的法规对企业被裁员工的档案进行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5-05-28 14:59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该向被裁员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移交被裁员工的档案。
因为被裁员工的档
案管理部门应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由户口所在地的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被裁员工档案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被裁员工实为失业人员,对他们的档案管理,实际上就是对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因而还要依照有关失业人员管理的法规对企业被裁员工的档案进行管理。
2025-07-31 11:31
根据法律规定,企业应该向被裁职工“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移交被裁职工的档案。
因为被裁职工的档
案管理部门应为“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组织人事)部门”,由户口所在地的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被裁职工档案的保管及日常管理工作。被裁职工实为失业人员,对他们的档案管理,实际上就是对失业人员的档案管理,因而还要依照有关失业人员管理的法规对企业被裁职工的档案进行管理。
2024-09-24 14:36
公司裁员能拒绝,但是是对于残疾,哺乳期而言的。
对于正常人裁员,是不能拒绝的,但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我国法律规定,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2025-02-20 14:24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2022-11-24 13:36
根据现行政策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入职起每年补偿1个月职工个人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不满半年的按补半个月计算。反之,即未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应当从职工个人进厂(公司)工作开始计算经济补偿,每年补1个月,不满半年的补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