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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现金补偿代替社保符合劳动法规定吗

劳动工伤 2024-12-19 10:04 标签: 社保 补偿 现金

用现金补偿代替社保是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费的,则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对其加收一定的滞纳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就意味着私企需要为员工缴纳社保,其中就包括养老保险。当然,并不是交过养老保险就意味着退休后有退休金,要领取退休金,还需要满足领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张献辉律师

张献辉律师

河北冀能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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