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试用期未满的职工再次入职如何确认试用期

劳动工伤 2024-12-16 09:08 标签: 试用期 入职 未满

试用期未满的职工再次入职,用人单位一般不可与劳动者进行二次试用。根据法律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劳动者离职后的工作技术和能力,因身体条件、主观意愿等发生变化的,可以酌情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 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侵犯其劳动保障合法权益的,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为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举报人,给予奖励。

宇文倩倩律师

宇文倩倩律师

河北俱时律师事务所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 征地拆迁
咨询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问答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