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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时公司要求赔偿培训费是否合理

劳动工伤 2024-09-26 11:18 标签: 培训费 辞职 赔偿

若是用人单位提供培训并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了服务期的,是属于合理的。
但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若超过了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徐嘉欣律师

徐嘉欣律师

北京市隆安(顺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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