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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退孕妇怎样赔偿

劳动工伤 2024-06-30 10:45 标签: 辞退孕妇 赔偿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做出非法辞退孕期职工的,孕期职工有权申请以下赔偿:
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
2.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
3.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
女职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女职工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舒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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