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工伤认定时间的,虽然无法再认定工伤了,但是如果存在侵权人的,可以依法向侵权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没有侵权人的。则由本人承担超过工伤认定的期限所导致的后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2025-02-19 11:36
由于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当事人可以正常申请工伤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耽误申请时间的,应当认定为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
(一)不可抗力;
(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三)属于用人单位原因;
(四)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不完善;
(五)当事人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提起民事诉讼。
2024-08-05 11:24
工伤发生后1年内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劳动者未提出工伤认定的话,无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的。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获得工伤认定的,劳动者仍可以以普通民事案件向用人单位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2025-12-11 10:56
工伤认定超期,是指用人单位或伤者,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要求作工伤认定时,超过了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伤认定申请时效。
即超过了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期限。
那么工伤认定期限过了主要有两种救济途径:
一、伤者通过工伤保险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二、伤者直接通过,一般民事损害赔偿案由获得救济。
以上两种救济途径,伤者均应当通过,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争议申诉两个环节。
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劳动争议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的情况下,伤者才可以向法院起诉。
2025-06-19 11:00
申请工伤时间过了,如果职工能提出逾期申请的正当理由或遇到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部门是可以受理的。
如果工伤认定部门不受理其的工伤认定申请的,也可以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院会根据现有证据反映的原、被告双方的法律关系、受伤的时间、原因等进行认定,来确定赔偿的事实依据。
2024-07-16 09:21
工伤认定申请超过1年期限,工伤职工可以去劳动仲裁或法院认定工伤。超过一年时限的,劳动行政部门通常会不再受理申请。
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丧失了工伤待遇进行求偿的胜诉权,诉讼工伤职工一方能在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中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符合工伤的构成要件,审理机构亦可在裁定或裁判中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