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公益性岗位的也属于应届生,但是在报告公务员考试时不能按照应届生报名,已经签了公益性岗位相当于签订了劳动合同,落实了工作岗位并以此缴纳了社保的就不算应届生。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以下情况都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都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2022-08-11 14:12
公益性岗位一般来说是不可以升职也不可以转正的。但是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单位的政策来看。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2022-09-16 14:49
劳动合同影响应届生身份。签订劳动合同后,表示已经拥有了工作,不再是学生的身份了。但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签了三方协议,只能代表学生的就业意向,不能代表已经产生了用工关系,三方协议是不影响应届生的身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022-09-20 09:12
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标准,以失业下岗人员、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为主。
一.公益性岗位的申请条件: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的下岗失业人员;
(3)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4)夫妻双失业(下岗)人员;
(5)处于失业状态的残疾人、烈属、退伍军人;
(6)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7)困难家庭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8)市政府根据就业工作需要确定的人员。
2025-07-18 10:46
公益性岗位辞职,劳动者要提前三十天提交书面辞职申请,说明辞职原因;按照人事部管理办理离职手续,找各部门签字同意;进行工作交接;工作交接后,公司人事部要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劳动者社保手册、员工档案,结清剩下的工资。
2022-11-19 15:42
兼职合同是不会影响应届生身份的。应届毕业生是指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普通本科、高职(专科)等全日制公办或民办学校当年毕业的学生。当年毕业的学生都是应届毕业生。
另外,我国政策还规定,在毕业后两年内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也属于迎接毕业生,这个时候如果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或者有单位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就不属于迎接毕业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