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出售房屋中介合同可以撤销。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合同被撤销后,行为人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辅导机构中途换老师的,退钱金额可以由消费者和机构协商。消费者可以就合同事项和机构协商,没有约定进行协商或者按实际损失赔偿,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在授课过程中不可更换授课老师等事项的,机构中途更换老师构成合同违约,消费者可以就违约事项进行退费协商。
签订合同不一定要加盖法人章。公司法人对外签订合同的,从形式要件上需要加盖公司法人的公章,合同自盖章之日起生效。但是,在未加盖公司法人公章而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时,且在合同上签字的人是法人的合法法定代表人的,其在合同上签字,该合同亦可认定归于公司法人,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在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另一方则有权作出如下处理: (1)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当对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也即出现根本性违约时,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应当通知对方。 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3)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 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可以违约,但是需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赔偿违约金。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的赔偿范围具体包括: 守约方为订立合同支出的费用; 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作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守约方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违约方因拒不返还或无法返还时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守约方已经受领违约方的给付物时,因返还和保管给付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承揽合同不是无名合同,是有名合同,其名字就是承揽合同。无名合同就是法律上没有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即有名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经济生活习惯上按其类型已确定了一定名称的合同,又称典型合同。
合同造假一般有以下三种情形: (1)公章造假,即在合同中加盖假冒的公章; (2)篡改合同,指拟制的合同条款与原先协商好的合同条款不同或私自改动已签订的合同; (3)盗用公章,即未经同意或授权,私自动用公司公章签订合同。
一、标题。所有法律文书的标题都是居中书写,答辩状也不例外,其书写形式一般为xx答辩状,民事诉讼的就写民事答辩状,二审中可以写成二审答辩状或者二审被上诉人答辩状。 二、答辩人情况。答辩人基本情况的书写分为几种情况: 1、答辩人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所在单位等等。若答辩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应在其信息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基本信息,并注明与答辩人的关系。 2、答辩人是公司或者法人的,应书写该公司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及其职务。 3、委托律师进行诉讼的,应在以上两项后书写律师的姓名、律师所属律所的名称。
要约人享有的权利如下: 1、要约人可以在要约到达相对人之前撤回要约; 2、要约人可以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前撤销要约。 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
1、视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负缔约过失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