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转包的情形:承包合同的承包人,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必须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承包人分包出去的部分工作只能是非主体结构的任务,分包人必须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分包只能发生一次,禁止再次进行分包。
可以分包,凡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均可依法从事资质许可范围内相应等级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也可以进行专门合法的转包与分包。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1、投标人低于成本价竞标,破坏了招投标市场的秩序,损害其他以合理报价进行竞争的投标人的利益,进而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有悖于《招标投标法》的立法目的,因而据此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亦无效。 2、若中标项目已施工,可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市场价格支付款项。 3、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且项⽬⼯程经过竣⼯验收合格的,承包仍可进⾏索赔,但是承包⼈应当就案涉⼯程的成本价进⾏严格的举证。
安全事故四不放过指: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4.事故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过。 根据我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无果的情况下,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 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欠款形成后,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以防丧失胜诉权。
拖欠工程款时效性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如果工程款时分期支付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区别:1、概念不同。发包人是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2、责任不同。发包方是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法人;承包方是承包单位、施工企业、施工人。
招标二次流标可以谈判。招标后流标的,不能直接采取议标的方式,或者直接采取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等非招标方式,应当组织二次招投标,二次招标后流标的,经核准后可以不再招标,可以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决定小区内共有和共同管理的重大事项时,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决定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事项应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工程质量不合格可以向工程所属地的建设局,安监局,质监局等部门反映。工程质量纠纷也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区别如下: 一、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 二、工程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违法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违法分包,如果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有约定了可以分包或者经建设单位认可的分包的,则分包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