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中标工程不会构成犯罪,但是是违法行为。法律明确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如果违法倒卖中标工程的,该单位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工程挂靠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会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工程挂靠行为可能对建筑工程质量构成一定的威胁。 可以去建筑工程部门举报或者去法院起诉。 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建设工程或者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1)在承包人完成累计金额达到合同总价一定比例(双方合同约定)后,采用等比率或等额扣款的方式分期抵扣。 也可针对工程实际情况具体处理,如有些工程工期较短、造价较低,就无需分期扣还; 有些工期较长,如跨年度工程,其预付款的占用时间很长,根据需要可以少扣或不扣。 (2)从未完施工工程尚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工程预付款数额时起扣,从每次中间结算工程价款中,按材料及构件比重抵扣工程预付款,至竣工之前全部扣清。
如果确定要起诉,首先要确认好对应的起诉法院,然后写好对应的起诉书,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都弄好了之后去法院提交,等待法院的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如果材料没有问题缴费等立案。原告如申请缓交、减交、免交的,要提出书面申请,并附有特困证明或其他材料等。
对于违法分包的具体处罚是: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法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低于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的,该约定无效,建设工程发生质量缺陷的,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强制性标准承担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等责任;对于当事人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高于国家规定的强制性安全标准的,应当认定该约定有效,承包人的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施工合同起诉有诉讼时效,施工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工程质量等级可划分为: 质量合格,不合格和优良。 单元组成分部,单元工程主体,工程主要检查项目要求合格(没有优良)基本项目达到70%合格为合格,少了就不合格。 90%以上合格为优良(外观鉴定为85%优良)出现质量事故(一般较大质量事故)全部返工的需重新评定等级。 不全部返工的只能为合格。 质量缺陷的只能为合格。 所有该分部的单元50%以上优良为优良。
《招标投标法》规定的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分别是: ①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若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若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
消防工程不允许平行发包,法律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也可以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者多项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施工合同无效,工程款的支付如下: 1.施工完毕且验收合格的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价款或者按照实际结算,价款差额不予支付; 2.施工完毕验收不合格但经修复验收合格的按照上述办法结算,经修复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3.尚未施工完毕合同被确认无效的应当停止施工,视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是否合格依据上述办法结算。
招标奖项加分的规定是:招标文件可以规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技术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技术水平等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经验和业绩进行评估,对技术人员和团队的专业素质和经验进行评估,对售后服务的可靠性、及时性、有效性等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