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分包需要招标。 总包单位一般来讲是要符合资质的,如某个单位不具备某个或某些专业资质,可采取允许联合体投标及允许分包的方式来解决,或者在招标公告里就明确列出除总包资质满足外,某些专业资质也必须满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总包与分包是平等法人,都应是合法企业单位。 总包,即总承包,分包是专业承包,总包与分包的关系是按合同约定而成立的工程合作关系,各自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职责、义务、期限。 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
两者在制作时间、主要内容、审编主体、编制依据方面均不同。竣工结算是与施工单位的进行结算,主要是核定工程量、价,主要目标是核实应支付施工单位的款项;竣工决算是财务上的统计、审核,主要目的是归集工程的总投资额,与概算比较,便于企业日常管理。总的来说,竣工结算就是算价钱的,该部分是实际支付施工单位的工程款;竣工决算是财务上确定、核实工程形成资产金额的。
施工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合同没有约定应按照实际造成的损失赔偿。 一、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二、合同无效工程款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1)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拖欠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时由甲方召集施工、监理、甲方、设计、勘察五方代表组成验收小组,在监督站监督下,由甲方主持。施工宣读竣工总结报告,监理宣读评估报告,各方根据现场查看和资料情况代表本方表态及提出需整改的意见,会后要提交书面认可书。 单位工程质量合格标准是: 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全部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使用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涉及金属管道的外防腐层、钢管阴极保护系统、管道设备运行、管道位置及高程等的试验检测、抽查结果以及管道使用功能试验应符合本规范规定; 5、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条件: 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文件: (一)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镇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按照规定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工程两金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交。两金通常指施工保证金和质量保证金,其目的是保证承包商或施工单位在合同规定的工期内,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并保证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施工保证金由施工单位交纳,质量保证金由建设单位交纳。
通过以下认定: 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了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如果上述单位虽然违反了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却没有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则按不构成犯罪处理,或对直接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罚,或按有关建筑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务工程量及价格能鉴定,劳务工程官司中的工程量鉴定,如果此鉴定是作为法院定案的依据。没有鉴定结论法院可能会判决原告败诉。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业主与施工企业往往对于工程造价产生争议,通常的解决办法之一是由法院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事务所对工程总价进行司法鉴定,并最终以鉴定结论作为确定工程价款的最终依据之一。
合法分包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取得了发包人的同意,或者在总承包合同中约定了可以将工程进行分包。 2.只进行了一次分包,也就是说,分包单位不得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出去。 3.分包给的施工单位是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4.分包的工程不是主体工程。法律规定,总承包人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不得将主体工程分包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