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编制定岗不定人,编制属于单位不属于个人。审批编制,也就是普通事业编,编制属于个人,假如日后想调到其他事业单位,可以正常落编到下一个单位,编制可以在单位之间流动。假如辞职,那么编办就要把属于编制收回并除名。
劳动合同第一次签几年,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法律没有限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公司合同到期不给续签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劳动纠纷只能先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仲裁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到法院起诉,直接起诉法院是不受理的。对于没有劳动合同,而在单位工作不超过一年的,可以要求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的双倍工资作为补偿。超过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视为无固定期合同。
1、用人单位应该在30日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可以自己写一份工伤认定进行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提交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等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受伤员工去资质齐全的医院进行伤残鉴定。 5、将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下发一份“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进行赔偿。
没有签合同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投诉无果或者不想投诉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注意没签劳动合同申请劳动仲裁的,首先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具体可以提供下列证据: 1、单位职工花名册; 2、打卡记录; 3、同事的证言。
可以。 劳动者与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可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要求其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如存在未足额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费等情况可一并要求赔偿。 3、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的处罚。 4、如果因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造成劳动者工资损失、工伤、医疗等待遇损失的,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同时还要支付25%的额外赔偿费用。
用人单位不能以债权折抵员工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用人单位违法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资分配原则包括按劳分配原则; 同工同酬原则; 工资水平适应经济发展原则。 工资是职工因参加企业劳动,作为劳动报酬领取,并由企业定期支付一定数额的货币。 工资分配是指按部门、类别进行工资汇总,并按工资的用途对工资进行分配,以按劳分配为原则。
社保可以转移到其他城市。具体流程如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 (一)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停工留薪。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劳动仲裁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劳动仲裁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