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房屋的公证合同有效。但是合同有效不代表房屋产权变更。不动产产权变更的公示要件是登记,所以,如果要求房屋物权变更需要去房屋管理机构进行变更登记。但是物权不会影响合同效力,买卖房屋公证合同是有效的。
一、铁路产权房是核心政府或地方政府划拔土地给铁路系统开发建设厂房、宿舍、员工用房等,房产改制使得分配用房需落实到户,铁路部门根据分配居住情况颁发产权凭证,即铁路产权证,一般情况下没有土地证。铁路产权的房子分两种:一种只有居住权,每月要向铁路部门交房费;另一种是在铁路产权处房改了,已经是个人产权,但仍是铁路房。对这两种情况,现在铁路产权处都允许自由买卖。 二、由于发证机构是铁路产权处,没有普通房产证和土地证,银行不会受理此类房屋贷款申请,购房者必须付全款,这对购房者的现付能力要求很高。但是另一方面,没有普通“两证”,也就是说不属于“限购令”调控范围之内。 三、买铁路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房子手续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 2、房子的隔音效果是不是很好,如果不是很好那就要要求房产商免费帮您安装真空推拉窗户。 3、路沿线的是有噪音补贴的,你买的时候要搞清楚房子属于你以后,那个补贴发给谁。 4、铁路家属没有免票制度,也就是说铁路家属没有免费坐车的福利。
没有房产证的房产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能转让,也就是说无房产证房屋买卖是不合法的,所以也不符合公证的条件。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房产证没有办下来是不能进行产权过户的,如果要出售,只能是由买卖双方签下合同,等房产证办妥后才能进行过户。房产的交易是以产权的过户为界线,没有过户的产权原则不属于买方,自然就不会有保障,相对而言,买方的风险较大。
租房押金违约金一般以押金为限,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押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主张违约责任,违约金具体数额可由双方自行进行商议。
房子被保全了是不能进行贷款的。房子被保全是指债务人不能偿还债权人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法院对其财产进行的一种保全。贷款是向银行提供担保,向银行借钱,法律规定被保全的财产是不能进行抵押的,也表示不能抵押给银行。
购买期房之后开发商却延期交房维权时,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的,当事人不能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且开发商没有给出正当理由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开发商承担。
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不可以直接用于支付购房首付的。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代缴流程 (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当地财政局资金管理核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资金管理核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市房改委资金管理核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表及汇补表交附给公积金办理银行。 (二)、单位为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手续如下:新的正式录用职工或者新调入及调出职工在起用的三十日内到受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手续,并同时为已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职工办理帐户转移。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