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正常情况下是代理商获取利润的途径、也是代理商的的价值所在。房产买卖中委托中介卖房,有时候中介会和卖方约定销售基价,高出销售基价的房款双方协商比例分成。这个基价通常是卖方的心理价位,中介往往会通过他们的推广使房屋的实际售价高于该基价,而高出基价的价差称为“溢价”。通过这种方式来销售房屋,能够有效提高销售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而卖方通常也会获得比预期更高的收益。所以一手房溢价价格在合理的范围内合法。
要看情况的,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又不退定金就不合法。
支付首付款后即开具房款发票,因为银行贷款其中需要的一份材料就是房款发票复印件。但这份发票不是最终发票,因为房屋竣工后、交房时,由于实测面积与预测面积存在差别,需要多退少补,之后才会交付购房人全款发票。
如果双方都无法到场的话,可以共同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购房的相关事宜,代理人的行为法律效力直接作用于委托人。另外,如果是办理银行贷款手续或者房管部门的过户登记手续时一方无法到场的话,根据银行及房屋管理部门的要求,授权书还需要公证机构进行公证,而仅仅是签订购房合同的话,则没有要求必须经过公证程序。
公积金可以异地买房,根据目前公积金提取政策,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本市区域外已取得产权的自有住房是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的公积金。本地职工购买外地住房,如果是全款购房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公积金卡、购房合同、房产证、全款和户籍证明或工作证明。
动迁房出售是不要交营业税的,动迁安置房满三年才能缴纳营业税,目前满二年免征营业税,所以不需要缴纳。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某建设单位或行政机关依法申请办理了拆迁许可证,成为拆迁人后,与被拆迁人通过协商,就拆迁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民事补偿协议,这个过程就称为协议拆迁。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 依法登记的房屋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正常情况下,首先房屋贷款的还款时间是以银行放款的次月就必须要开始按月偿还了,如果不按时偿还会面临相应处罚,如房屋被查封、遭到银行起诉、计入央行数据库的黑名单等。首付款支付完毕后,开发商开发票,银行在首付款发票复印件取得后办理按揭手续,贷款获批后,抵押证办出后,银行放款至开发商账户后次月向银行还款。
和公积金管理中心签。 1、提供买卖双方资料,填写管理中心制式申请表,报评估,交纳评估费。 2、资料提交管理中心审批,进行初审。 3、初审通过后通知客户到管理中心面签,管理中心进行复审。 4、审批通过后到公积基金管理中心签担保合同,交纳担保费。 5、贷款批贷后,通知买卖双方过户。 6、拿到新房本后办理抵押登记,见抵押登记受理单管理中心放款。
1、如果农民的一户多宅是基于转让、赠予的,即使是一户多宅也是要允许土地确权的。这是农民的合法权益; 2、如果是农民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擅自随意建造房屋,而形成一户多宅,对于非法占有的,要全部没收。具体没收过程中有没有补助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3、宅基地使用权应按照“一户一宅”要求,原则上确权登记到“户”。
1、农村宅基地,卖出去的房子能否要回来,取决于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2、根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只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使用,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使用资格,因此,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买卖),如果出卖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那么房屋买卖合同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则有机会要回来。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重要配套规范性文件,由国土资源部起草,于2015年6月29日审议,2016年1月1日公布并实施。 实施细则明确提出,包括道路、绿地以及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可一并申请登记为业主共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不动产登记信息。国家实行不动产登记资料依法查询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