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依据】 我国《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同时,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三十一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十七条规定: 《婚姻法》第十七条:关于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我国《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但在实际生活中,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百般刁难,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 对此《婚姻法》第48条规定:对拒不执行
夫妻一方失踪满2年的,另一方可先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未失踪人,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准予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获得孩子的抚养权。收入高低则属于其中考虑的一个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 《婚姻法》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结婚后买的房子写了一方的名字,不一定就是他的。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房子的归属: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只需要写有名字的一方;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
一方有外遇可以离婚,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法院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
夫妻一方出轨不一定会净身出户,这在我国法律上没有规定,但是一方出轨,无过错方在离婚时是有权利请求损害赔偿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去法院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30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131条规定: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