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借钱一方不知情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
夫妻一方可提起撤销离婚协议中经济条款。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九条规定:“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撤销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应对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是否要承担责任,要看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 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与孩子直接生活的一方有权利探望孩子。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的子女探望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符合下列条件就可以提起诉讼离婚: 1.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 2.双方必须具有合法夫妻关系。 3.原告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解除合同一方不能主张违约金的一个理由是,因为解除合同具有溯及力,合同解除后合同自始不存在,而违约金条款是原合同之一部分,不具有独立性,该约定也归于消灭,解除权人当然不得依照原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主张违约金,只能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七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
不会判刑。这种情况可以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就由法院进行判决。或者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7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婚姻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