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
夫妻单方有一方出轨还可以分财产,不会因为出轨一方有过错而剥夺其分割财产的权利,但是出轨一方应当承担过错赔偿。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应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
一方在国外的离婚流程: 一、如果夫妻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都同意离婚。在国内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外的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友或者律师,并向法院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同意离婚的书面文件。法院会判决解除两人的婚姻关系。 二、如果夫妻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国外的一方不同意离婚。在国内的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同时需提交离婚起诉状、原告身份证、结婚证及被告在国外的住址。 【法律依据
离婚时,防止一方转移、隐藏共同财产的措施如下: 1、提高意识,了解夫妻财产状况; 2、避免争议,进行财产约定; 3、及时取证,保存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和调解书,应及时要求对方履行,如果对方不履行,则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夫妻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得要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这样才能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再婚,其子女与继父形成了事实上抚养关系,但其抚养关系是基于未成年人母亲一方的责任和义务而产生; 因未成年人母亲已死亡,未成年人与继父之间的事实抚养关系存在的基础已消失,已无责任和义务直接抚养未成年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一方可以承担全部抚养费的,但承担抚养费一方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另一方仍需给付。 因为即使达成由一方给付孩子抚养的协议,如果过一段时间后,双方经济情况确有变化,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确有增加或者给付的必要,另一方拒绝给予的,一方仍可诉至法院,要求另一方承担抚养费。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