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由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并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司再融资可以,公司申请其债券上市时仍符合法定的公司债券发行条件。 【法律依据】 《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办法》第七条,发行人申请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至少应包括发行规模、转股价格的确定及调整原则、债券利率、转股期、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赎回条款及回售条款、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
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没有限制,根据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可知我国目前对于上市公司融资的地点是没有限制的,所以也不存在地点限制的问题。 公司内部进行融资,不需要实际对外支付利息或股息,不会减少公司的现金流量;同时由于资金来源于公司内部,不发生融资费用,使内部融资的成本远低于外部融资。 【法律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
上市公司清算程序如下: 1、破产宣告; 2、破产公告与申报债权; 3、清算组织; 4、破产财产的界定; 5、破产债权; 6、债权人会议; 7、和解; 8、破产财产的处理与分配; 9、破产终结。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
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法规内容: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本法所称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第一百五十四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后,应当公告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中应当载明下列主要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债券募集资金的
上市公司的类型有股票型上市公司和债券型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的收购与兼并的区别: (1)收购是指一个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2)并购:并购是指目标公司控股权发生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主要形式有合并、兼并、收购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
上市公司新股发行的条件: 一、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以上; 二、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派新股,不受此项限制); 三、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文件无虚假记载; 四、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三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是为了配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的实施,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促进上市公司做好决策环节的工作,提高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而制定的。 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规定,上市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全体董事应当严格履行诚信义务,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及停复牌工作。 重大资产重组的首次董事会决议经表决
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中存在的问题如下: 1、国有股权转让政策不稳定,转让程序不明确,使国有股转让通道不畅,影响上市公司重组; 2、关于国有股权转让的定价问题; 3、受让方的资质审查问题;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