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七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被申请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被申请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七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被申请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被申请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七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被申请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被申请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七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被申请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被申请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操作规范》第七十九条 清算组在清理被申请人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被申请人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可以与债
盗窃罪不予追究的情形: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行为人认罪、悔罪,退赃、退赔,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必要时,由有关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二)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谅解的; (四)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 偷拿家庭成员或者近亲属的财物,获得谅解的,一般可不认为是
如下情形的房地产不予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 (七)法律、
行政处罚不予执行的情形主要包括: (1)违法行为情节轻。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的违法行为。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时,不了解自己行为的社会后果还有社会危害性,因而不能辨认或者是控制自己的行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包括。 第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包括: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都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