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一般情况下,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但是,在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后,业主可以依法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开发商交房时业主应该:(1)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对照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2)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3)验房程序完成确认无问题后才可领取钥匙。(4)领取钥匙后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5)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取得开发商的签字及盖章,并注意保留好证据,在问题未解决前,不要领取钥匙。
业主有权更换物业公司。业主可以共同决定,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不再续订物业合同。也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提前解聘物业公司,但须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公司。
小区能否收业主停车费要分情况而定。 居住区停车费有土地使用费和管理费两种,两种收费的依据和主体不同。在第一种情况下,物业公司无权收取停车费。因为此时各个车位属于购买,或接受赠与的业主所有,停车场内的公共部,属于所有拥有车位所有权的业主。在第二种情况下,经建设单位授权后,物业公司可代建设单位向业主收取停车费,但停车费标准并非由物业确定,而是由业主和施工单位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法律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小区业主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大会是由选举产生的执行机构,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只有一个业主大会,因此也就应该只选举产生一个业主委员会。同一小区内后建立的楼盘的业主,可以通过增选或者补选的方式加入到业主委员会中。小区内依法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的代表,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权利,业主对业主委员会有监督权,业主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在群里公开侮辱情节严重的构成侮辱罪,私下辱骂或不构成严重情节的不构成侮辱罪。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方可构成犯罪并予以立案追究。 律师建议各位业主,很多情况下,小区出现问题或者纠纷,业主要跟物业进行协商处理,如果不行还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解决,切勿在群里骂人,这种太容易被别人记录下来,一旦被反诉,吃亏的还是业主。
业主是否可以查电梯监控,需要视情况而定。 虽然监控录像资料属于全体业主,但是共有的监控录像资料牵涉到其他业主的利益,基于考虑对所有业主隐私保护的要求,个别业主没有权利提取监控录像资料进行查看,但可通过公安部门来提取调看,也可在公安部门在场监管下,调取涉及相关事物的监控截屏部分录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业主没有权利单方面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