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离婚重组家庭,子女对父母、继子女对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均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
债务人的权利: 1、同时履行抗辩权。 2、后履行抗辩权。 3、不安抗辩权。 债务人的义务: 1、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2、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员工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的权利和义务由双方在保密协议中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
合同标的物提存后的通知义务由债务人承担,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提存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提存后的风险,有保管货物的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二条,标的物提存后,除债权人下落不明的以外,债务人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或者债权人的继承人、监护人。
父母子女遇有下列情形的,子女可免除赡养义务: (1)未婚或离异的成年子女无经济收入、丧失劳动力或不能独立生活的; (2)已婚的成年子女本身无经济收入,其家庭的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的; (3)父母对子女有严重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中对于保管合同中保管人应承担的义务有以下规定:《合同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保管人不得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七条规定,保管期间届满或者寄存人提前领取保管物的,保管人应当将原物及其孳息归还寄存人。
子女断绝父子关系后还有义务赡养老人,法律对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是不承认的,所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行为是无效的,子女仍然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 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
出嫁的女儿有对自己父母的赡养义务。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单位的义务是为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支付经济补偿和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