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是不是共同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所以要回答丈夫欠债怎么办,妻子有义务偿还吗这一问题,首先要弄清欠钱的用途: 1、如果用于夫妻或
父亲死了欠债,子女如果继承遗产,应当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偿还父亲的债务;如果没有继承遗产,就不需要偿还父亲的债务。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1.因赠与合同产生纠纷的解决办法:当事人应自愿协商解决。若解决不成,可通过起诉方式救济。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结束后,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结束,但是原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仍应履行有关法定义务。 对此,用人单位应负的义务主要有: 1)用人单位有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义务。 2)用人单位有在
再婚离婚后继父有抚养义务。 我国《婚姻法》规定,未成年的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的,法律赋予其等同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即在继父或继母与未成年继子女抚养关系存续期间,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了,继子女不再与其共同生活了,继父或继母对继子女也就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的义务了。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
在质押时,质押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1、优先受偿权:流质合同禁止。 2、孳息收取权: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3、保管义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4、处分限制: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
当合同无效时,合同当事人可以拒绝履行义务。合同是制约和约束双方权利和义务的有效法律保障文书。合同已经签署,双方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履行义务。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祖父对孙子是否具有法定的抚养义务视情况而定。 根据《婚姻法》第28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祖父母有义务抚养孙子女,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否则,祖父母也无法定义务抚养孙子女。这三个条件分别是: (1)祖父母有负担能力,即经济能力; (2)父母必须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如精神
勤勉义务,也称注意义务或审慎义务,和忠实义务一并构成公司董事和高管法律义务的两大种类。忠实义务的着重点在于董事行为的目的和做出决策的出发点是否正确,是否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最大化;勤勉义务的着重点则是董事行为本身和做出决策的过程是否尽职和是否到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
已离婚父母需要履行离婚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婚姻法》第二十一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条规定“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