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履行合同义务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的
我国法律对赡养义务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我国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种: 1、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2、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除此之外,没有明文法律对(丧偶)
根据《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但是同时《婚姻法》第26条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养子女和生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也就是说只要收养关系成立,被收养的子女就不需要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
夫妻在家庭中权利义务的规定如下: 1、夫妻人身关系,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具体包括: (1)夫妻双方都有各自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的自由; (3)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4)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2、义务包括:
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要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有没有形成抚养关系。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抚养关系,那么继子女就应该承担继父母的赡养义务。 因为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一致。 在继父母身患疾病、生活困难,且继子女已成年,具有赡养能力的情况下,继子女应对继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如果继子女
劳动者如果违反保密义务用人单位可以追究劳动者的责任。保密义务是指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对其接触或者可能接受到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无论是否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是其法定义务。如果劳动者违反保密义务可能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的民事责任。如果达到法定条件可能构成商业秘密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不作为犯罪中作为义务的来源: (1)基于对危险源的支配而产生的监督义务,包括:①对危险动物、危险物品的管理义务;②对他人危险行为的监督义务其中包括与行为人之间存在监护、监管关系;③对自己先行行为引起的法益侵害危险的消除义务。 (2)基于与法益的无助状态的特殊关系产生的保护义务,包括:①基于法律规范产生的保护义务;②基于职务、业务而产生的保护义务;③基于合同关系而产
一般来说,丧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儿媳、女婿与公婆、岳父母之间是以婚姻关系为纽带而产生的亲属关系,属于姻亲关系,相互之间并没有自然的血缘关系,没有法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以说他们之间也就没有赡养、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一般也不发生法定继承关系。 【法律依据】我国《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说,这是我国继
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10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2)债务的标
承租人租赁房屋,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改善或者增设他物,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