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成立要符合的条件有: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房地产买卖契约一般在签订时或者房产证下来的一个半月左右便可以拿到。 【法律依据】 《房屋登记办法》第二十八条,房屋登记机构应当将房屋登记资料及时归档并妥善管理。申请查询、复制房屋登记资料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
买卖期房不属于违法行为,期房限转政策并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无非是不能办理预告登记而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第三十九条,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房屋买卖备案的效力是永久的,只要到房管所进行了备案登记那么随时都可以查询到相关信息,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导致备案失效发生。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
农村房屋买卖的相关法律规定如下: 《物权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股东,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
签房屋买卖合同时的注意事项如下: 一、注意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原件; 二、必须要求承诺办理产权证的时间; 三、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
1、买房、卖方、中介公司需要一同签订《房产转让合同》,卖方向买方收取一定额度的诚意金。 2、核查写字楼产权,在确认无误之后,中介公司将买方支付的担保金转给卖方。 3、买方将购楼金额存入中介公司代管账户内,卖方向买方开具收据。另外,中介公司还需要开具楼款存入证明给卖方。 4、买方需要提供给身份证明。
工业用地的使用权可以买卖转让,但是工业用地的所有权不能转让,因为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 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买卖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当然适用于买卖合同。合同成立的法律要件包括: (1)买卖合同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且当事人主体适格即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买卖合同订约当事人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3)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照法律规定进行的。 (4)买卖合同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
买受人可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情况如下: 一、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受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的; 二、房屋主体质量不合格的; 三、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按期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