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了争议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如果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更换监护人;也可以不经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夫妻离婚财产谈不好的,可以通过起诉进行解决。 夫妻双方如果对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劳动者与单位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一致即解除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者不能与单位协议一致的,并存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赔偿金,如果存在单位过失的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提起诉讼。
不能履行的合同有争议并不是无效,只有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才属于无效,无效的情形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合同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形;当事人有虚假的意思表示的情形;其他法定无效情形等。
招投标公示期一般为三天。需要明确中标候选人公示与中标结果公示的不同,通常来说,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日。 投标人或者其余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三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由于以上中标候选人的公示环节,已经充分公布了中标候选人的信息,并保障了投标人或者其余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的权利,因此中标结果的公示性质仅仅是一种告知性公示,只是向社会公布中标结果,因此对此也没有时间规定。
征地有争议不可以动工。被征收人与征收人双方应当就征地纠纷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交由同级征收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征收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若是不能达成合意的,可以按照向相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的,应当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的处理方式有:劳动者应先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无法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举报后仍存在争议,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