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应由开发商向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规定,通常有面积不符合、质量不符合、房型不符合等,对于面积不符的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勘察误差,公用面积分摊计算失误的,应按原合同价不变,因开发商变更设计发生面积误差的,双方按实际面积协商价格。协商不成允许退房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 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有关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一般动产做抵押的,抵押权设立的条件只有一个,即抵押合同生效,抵押权设立。 但如果不登记,则不可对抗善意第三人。一般动产比如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交通运输工具、正在建造、船舶、航空器等
质物没有交付则质押合同尚未生效。 《担保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依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规定: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条件有: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控制下交付是指侦查机关发现了犯罪,可以不当场抓获,而是对其加以充分的监控,让其在监控下继续实施,当犯罪行为又触及到其他有关犯罪嫌疑人时,再将其捕获的侦查方法。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经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可以由有关人员隐匿其身份实施侦查。 但是,不得诱使他人犯罪,不得采用可能危害公共安全或者发生重大人身危险的方法。 对涉及给付毒品等违禁品或者财物
购房交付日期可能存在的陷阱有:开发商末获产权证,就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明交付日期,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等等。 购房交付日期可能有的陷阱具体如下: 1、开发商末获产权证,就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合同,注明“交付日期”。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资格,也谈不上交付日期,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也随时会引起争议。 2、拿到房门钥匙就等于实际交付。如果客户拿到钥匙,却不能入住,且无产权
首先应当确定的是,延期交房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到实践中,主要的方式就是支付违约金。 关于违约责任,合同有约定的当然从其约定,如果合同未对违约责任作出约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
指示交付物权变动的时间是通知到达第三人时,物权即发生变动,动产物权以交付为变动的生效要件,动产所有权证券化时,其所有权的移转必须交付该证券,以代该动产之交付。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物权法》第二章第二节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
不动产的交付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习惯交付。 二、转移占有交付。 三、法定登记交付。 依据《物权法》第6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