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没见证人的情况下,应认定无效。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订立遗嘱可以通过他人代书的,代书遗嘱除了被继承人的签名,一般还需要见证人签名的,这样的遗嘱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而且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代书遗嘱要合法有效,需满足以下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四)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妻子代为自书遗嘱本人签名有效,但是还需要具有其他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并且符合法定遗属有效要件才可以,此时就不属于自书遗嘱的形式,而是属于代书遗嘱,其遗嘱依然是有效的。
代书遗嘱内容与事实不符是无效的。代书遗嘱有效的条件有:行为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行为人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代书遗嘱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并注明年、月、日等。
代书遗嘱打印,应当按照打印遗嘱的规定,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否则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
代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签字才有效。代书遗嘱是指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代书人和见证人都不能是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不可以代书遗嘱。根据《民法典》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可以采用打印的形式,但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代书遗嘱的法律效力须经合法证明属实。其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若遗嘱见证人已经离世,尽管如此,只要该份遗嘱满足立遗嘱之时所遵循的法律规定和程序要求,那么该遗嘱依然是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