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书遗嘱的生效条件有: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 3、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当交给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核对,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确认无误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均须在遗嘱上亲笔书写姓名。 4、注明年、月、日。
我国并没有规定遗嘱的有效期,原则上如果遗嘱本身的格式正确、内容合法,又没有新的内容与之不同。那么,此遗嘱就会一直有效。 即便是代书的遗嘱,按照规定,只要是当事人在真实意思表示下由他人代为书写,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主要情形的,是没有有效期限的。
我国并没有规定遗嘱的有效期,原则上如果遗嘱本身的格式正确、内容合法,又没有新的内容与之不同。 那么,此遗嘱就会一直有效。 即便是代书的遗嘱,按照规定,只要是当事人在真实意思表示下由他人代为书写,不存在欺诈胁迫等主要情形的,是没有有效期限的。
1、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2、由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3、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当交给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核对,遗嘱人和其他见证人确认无误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均须在遗嘱上亲笔书写姓名。4、注明年、月、日。
而代书遗嘱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遗嘱的一般要求,即a、立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b、立遗嘱人思想表示真实;c、遗嘱处分的财产为立遗嘱人合法财产; (2)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且与继承人无利害关系; (3)见证人中的一人代书,并注明年、月、日; (4)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需要注意的是,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4)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代书遗嘱见证人的要求: 1、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2、见证人为完全民事能力人; 3、见证人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4、见证人不能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四十条规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代书遗嘱不是必须要经过公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代书遗嘱生效的条件为,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等,并不包括公证。
遗嘱没有规定的格式。一般来说,遗嘱必须写清楚以下内容: (1)指明接受主体。明确指明谁是遗嘱继承人,如果是遗赠必须写清楚谁是遗赠的接受者。 (2)指明分配方法及数额。遗嘱中必须写清楚遗产的分配方式或者写清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具体项目或数额。 (3)指明要求。对某些遗产遗嘱人可以指明其特殊要求,如遗产作什么用,接受遗产的同时应履行什么条件等。 (4)遗嘱还必须由遗嘱人签名、盖章,注明立遗嘱时的年、月、日。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并存的办法:若其中一份遗嘱进行公证的,且两份遗嘱有抵触的,抵触部分按照公证遗嘱优于未公证遗嘱处理。若两份遗嘱均没有公证,且多份遗嘱具有抵触的,抵触部分按照后成立的遗嘱优于在先成立的遗嘱办理。两份遗嘱没有抵触部分的,则均依法各自生效。
一、请别人代拟一份遗嘱之时,需要确保该份遗嘱在内容方面是合法有效的。 即遗嘱所立内容必须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所处分遗产也须是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遗嘱中也没有涉及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之继承权等问题。 二、请别人代拟的这份遗嘱,还需要符合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等法规所规定的代书遗嘱有效的形式条件。 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 代书遗嘱须由被继承人亲自口授遗嘱内容,并由其中的一个见证人代为书写。 2. 代书遗嘱须有两人以上在场见证,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不能找下列三种人来充当遗嘱见证人,否则将可能会导致这份代书遗嘱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