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的情况: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证据来证明: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仲裁管辖规定: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六条,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存在仲裁前置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 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认定涉外仲裁裁决无效不执行的内容有: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须由当事人自己向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提出异议; 并且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依照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仲裁协议无效,将导致仲裁裁决被法院撤销或不予执行。
劳动仲裁当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举证责任。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企业接到员工的劳动仲裁后: 第一、主动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尽量达成一致意见。 第二、协商不成时,可以通过请求当地劳动部门联系沟通,请求他们居间进行协调。 第三、如果是必须走到劳动仲裁庭时,主动配合劳动仲裁部门提交答辩书,及参加仲裁庭审。 第四、加强公司人事管理,对新进的员工一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且到劳动部门备案,严格执行
劳动争议的处理采用仲裁前置的处理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一方可以依法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1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