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靠行为对被挂靠企业的法律风险: 1、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是对建设工程本身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是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他人生命、身体、财产损失的,被挂靠企业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对建设工程的对外债务承担法律责任。在项目实施中,如果挂靠人以其自己的名义签订购买
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的集资,目的是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系合法的借贷关系。但是如果明知单位员工及员工亲属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未予阻止,也可能转化为非法集资犯罪。 一般来讲,公司向员工及亲属等特定人员筹集资金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公司不能以该行为构成非法集资为由赖账。 虽然法律允许公司向员工及家属等特定人员筹集资金,但也要警惕该行为向非法集资犯罪转化的风险。 根据《最高人民法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设立普通合伙企业有如下条件: (一)有2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出借人可以请求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以个人名义签订借款合同,企业同意还款或者有证据证明借款用于企业的,实际受益人为企业,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如果判决生效后企业可以证明该笔借款实际由个人
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要求:依据《建筑法》第13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经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试用期必须约定在劳动合同中,没有劳动合同,或者口头约定的试用期都不作数。至于试用期内病假比较多,是否可以延长试用期,要看两个方面。一是法律规定的试用期上限。 一年的劳动合同只能设立两个月的试用期,那就不能再延长。如果是三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上限是六个月,那就看第二个方面:双方协商一致。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之一,也可以变更,因此,在不突破法律上限的情
企业融资是指以企业为主体融通资金,使企业及其内部各环节之间的资金供求由不平衡到平衡的运动过程。 当资金短缺时,以最小的代价筹措到适当期限,适当额度的资金;当资金盈余时,以最低的风险、适当的期限投放出去,以取得最大的收益,从而实现资金供求的平衡。 【法律依据】 《中央企业财务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严格执行经核定的年度财务预算,切实加强
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所谓普通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依法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所谓无限连带责任,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连带责任。 二是无限责任。 【法律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
企业可以利用公司分立方式逃废债,也可以利用承包、租赁和转让方式逃废债。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逃废债: 1、利用对外投资方式逃废债; 2、利用低价出卖资产的方式逃废债; 3、通过不规范兼并、联合、合资逃废债; 4、利用不规范的股份制改造逃废债; 5、利用不规范破产逃废债; 6、利用拍卖方式逃废债; 7、利用被吊销营业执照趁机逃废债; 8、利用主动设计被诉讼保全逃废债。 《公司法》第
破产逃债主要形式是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法操作以逃避债务。具体包括: 1、政府指令破产,将逃债而非还债确定为破产目标。 2、法院或清算组强行否定破产财产上的他物权,使担保物权沦为普通物权。 3、宣告破产前债务人非法减少可供还债的财产。 4、将破产财产高值低估,从而降低清偿率。 5、故意提高破产费用和税金,从而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