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交住房公积金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如果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相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单位限期内进行办理; 如果单位逾期还不进行办理的,则可以处罚单位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该单位限期缴存; 如果该单位逾期
担保服务收费标准国家无统一标准,但应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 《住房置业担保管理试行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住房置业担保,是指依照本办法设立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担保公司); 在借款人无法满足贷款人要求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为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而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行为。 第十四条:担保服务收费标准应报经同级物价部门批准。担保服务费由借款人向担保公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第三条规定,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从此可以确认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属于职工的个人所有的储金。被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第11条第2款规定: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条: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但是提取使用,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争议最多的问题就是房屋的面积计算,由于房屋销售面积的计算技术性规定较多,使得很多购房者难以准确把握。 当房屋实际面积减少、商品房实际面积和预售面积不同的,购房者应当委托法定的房屋测绘单位进行测算。 《房产测绘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权利申请人、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委托房产测绘单位进行房产测绘: (一)申请产权初始登记的房屋;
养老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征收有以下规定:《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非本市的户口可以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 1、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法
区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 普通住宅原则上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 2、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非普通保住宅: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不含144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高